

渝中区法院:375户业主领到首期逾期办证违约金共百万
10月14日,渝中区法院召开“嘉华鑫城”案件执行案款集中兑付大会,共向375户“嘉华鑫城”业主兑付首期逾期办证违约金共计100万元,受到案件当事人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重庆嘉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嘉华鑫城”项目,因未按期为业主办理房地产权证,众多业主向法院起诉索赔逾期办证违约金。判决生效后,该公司拒绝履行,从2010年6月底开始,业主纷纷向法院申请执行。该院受理后审查发现,目前该类案件在法院受理的执行案件中处于上升趋势,且呈现出案件数量多、个案标的小、总量标的大、双方当事人矛盾突出的特点。若以个案为单位突破,将耗费大量时间精力,效果也可能并不明显,且任何一案的执行不能,都有可能影响其他当事人的情绪,引发不稳定因素。该院认真分析后,从最大限度的实现所有当事人的权利、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出发,决定聚零为整,采用集约型执行的方式,集中力量同时开展“四查”:查工商局、银行、车管所、房交所,迅速摸清了被执行人的有关财产线索并加以控制。强有力的执行措施也促使嘉华公司负责人以积极的态度面对纠纷,直接为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分期付款的协议奠定了基础。
“嘉华鑫城”案件的顺利和解,不仅仅是375件群众关注的案件得到顺利解决,更重要的是双方矛盾的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消除。这也为该院今后处理类似执行案件提供了有效参考,该院也将进一步拓宽执行思路,在实践中不断更新执行理念,提升执行力。继续坚持能动司法性,倾听民声、关注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