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綦江法院执行局收到执行申请人罗昭方送来的锦旗和感谢信,对执行法官不远千里异地执行,有效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表示感谢,对法官们坚持不懈的工作精神和司法为民的工作作风表示由衷的钦佩,并就自己以往对法官的责难和误解表示歉意。
罗昭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綦江法院审理后于2008年做出生效判决,但由于被申请人在判决后下落不明而一直未能得到赔偿。此后,申请人罗昭方一直要求执行,虽经法官耐心解释仍以法官执法不严、执行工作不力,导致其生活困难向各级部门和领导上访。
前月,綦江法院执行局通过银行信息查询发现被执行人曾在秀山存取款项,迅速组织精干力量,利用周末远赴秀山,在当地公安局、移动公司、银行等部门的协助下,通过地毯式搜索,终于找到被执行人,多方努力下最终促使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并全部兑现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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