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綦江法院执行人员前往河南省巩义市执行重庆杨子粉末冶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巩义市金鼎粉末治金有限公司一案,通过多方摸排调查、细致走访劝解,促成双方当事人摒弃前嫌、握手言和,最终将这一跨省经济纠纷成功化解,被申请人当场履行完毕。
重庆杨子粉末冶金有限责任公司诉巩义市金鼎粉末治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货款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金鼎公司退还原告杨子公司预付货款20多万元及承担违约金等损失。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因金鼎公司在限期内未履行义务,杨子公司向綦江法院提出执行申请,案件于2009年6月进入执行程序,但由于双方当事人矛盾激化,当地有关机关未能很好配合,致执行人员受到围攻,案件执行受阻。
今年3月,该院经过详细研究和周密部署,决定再次派员前往河南开展执行工作,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争取化解当事人间的矛盾纠纷。到达后,执行人员首先先到当地工商、税务等机关查询相关信息,掌握被执行人企业的真实现状,并对被执行人所有银行帐户进行了查询,但帐户上均未发现有效存款额,案件再次陷入僵局。随后,承办人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先后来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巩义市法院请求协助,再次前往被执行人厂区,找到被申请公司负责人,从法律的角度分析纠纷的原因和经过,深入辨析矛盾涉及的法理和规范,讲解生效判决的法律效力和执行力,劝告被执行人无条件履行。
经过八个多小时耐心细致的工作,双方当事人为执行法官无私的为民精神和公正的办案原则所感动,在互谅互让的基础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