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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五中院对廉政监察员提出四点要求
文章来源:无   文章作者:蔡雨薇   图片作者:无   发布时间:2011.12.16   浏览量:74

 

 

 12月14日上午,市五中法院召开专兼职廉政监察员会议,各部门专兼职廉政监察员总结一年来的履职情况,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龙耀琨对各部门的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点评,并对廉政监察员下步工作提出要求。会上,各位专兼职廉政监察员汇报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着重介绍了本部门廉政建设的特色和亮点,并就如何更好地履行职责、完善制度建设、强化监督、努力防控廉政风险等方面提出了办法和建议。

    龙耀琨组长在听取汇报后进行了逐一点评,充分肯定了一年来的工作成绩,认为廉政监察员开展工作用心、尽职、效果好,在协助部门负责人做好廉政教育、制度建设、风险防控、监督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实现了全院“零违纪”的工作目标,为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做出了积极贡献。同时,龙耀琨组长对今后的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结合实际抓教育。要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基础性和预防性作用,从对干警政治生命负责的高度,做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要与干警交心谈心做朋友,了解干警的思想动态,善于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加以预防。

    二是立足源头抓防控。要对本部门的所有岗位、环节、流程、操作规程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认真查找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从源头上对各个岗位、环节、流程、操作规程的廉政风险加以预防和控制,制定有针对性的制度,将防控成果固化成型,推进风险防控工作制度化,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用制度防控廉政风险的机制。

    三是全面履职抓监督。廉政监察员要认真履行教育、监督、制度建设等职责,正确处理好监督与被监督、敢于监督与善于监督等关系,还要配合院纪检组、监察室调查处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在全面履职的基础上,要突出监督这个工作重点,抓好对本部门落实各项廉政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四是廉洁自律作表率。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好,要求干警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以清正廉洁的形象,感染干警、激励干警、带动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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